“民政为民,‘救’在身边”——常德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系列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承载着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常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如同温暖的双手,努力托住每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为了帮助大家准确理解、顺利申请、依法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常德民政公众号将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容易产生误区的实际问题,以“一问一答+误区澄清+办理提示”的方式,推出“民政为民,‘救’在身边”——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系列。分期为广大市民朋友们讲清楚、说明白。
第二期:有房有车能申请低保吗?
核心误区:“我有房子有车,反正没人知道,是不是可以偷偷申请低保?”或者“我只有一辆破车、一套老房子,为什么还不能申请低保?”
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民政部门的信息核对“查不到”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从而试图隐瞒真实财产状况申请低保。也有些群众对“有房有车”能否申请低保的尺度把握不清,认为只要不是“豪车豪宅”就没有问题。
政策解读:低保是保基本、兜底线的制度,家庭财产状况必须符合规定。
申请低保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收入很低,如果家庭财产超标,也不能纳入低保。
具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家庭日常生活水平超过当地社会救助标准,具体以实地核查、信息比对结果为准:
(一)家庭金融资产人均金额(市值),2人及2人以下户家庭,人均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倍;3人及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二)家庭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含两套,危房除外);
(三)家庭在申请社会救助前12个月内或享受社会救助期间非征地拆迁等原因购置房产或宅基地、豪华装修住房的;
(四)家庭拥有非住宅类房屋,且非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
(五)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机动车、大型船舶或大型农机具的(用于家庭谋生或接送重残重病人员治疗康复的车辆及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
(六)以离婚、赠与、放弃继承、虚构债务等合法形式为名,掩盖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应尽责任之实的;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其他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情形。
在此提醒广大困难群众:不是所有“有房有车”的人都不能申请低保,需要综合考量家庭实际情况。如果家庭只拥有一套生活必需的唯一普通住房,且面积未超标的,这本身不影响低保申请资格。
本期温馨提示: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低保,请先对照上述财产限制条件进行自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低保时,请务必如实填报家庭财产状况,切勿隐瞒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常德市已建立覆盖全市的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核对平台,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可以有效识别虚假申报。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仅会被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受到处罚。
欢迎您持续关注“常德民政”微信公众号或阅读线下宣传资料。如果您在阅读后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常德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也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面对面咨询。
市本级0736-7251269
武陵区0736-7288676
鼎城区0736-7377122
安乡县0736-4333133
汉寿县0736-2338310
澧县0736-3251738
临澧县0736-5824392
桃源县0736-6621967
石门县0736-5157263
津市市0736-4222019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0736-7129423
西湖管理区0736-2825719
西洞庭管理区0736-7508582
贺家山原种场0736-762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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